营销构思创意四法则
2007-6-28 13:56:17 【字体: 】 【打印】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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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人无我有,绝对优势法则 

  人无我有,即挖掘或制造自身所独具的、别人无法移植和克隆的东西出来,突出该特色,以绝对优势压倒竞争对手,从而占领市场。 

  2.人有我优,相对优势法则 

  同质化日趋严重的今天,所谓一家独享的不可替代的产品或服务已经很难存在,在这种情况下就必须寻找大家都具备的、但是我所作的最好的东西出来,即所谓的“专业化”,即所谓的“人有我优”,以相对优势来压倒对手,从而占领市场。 

  3.有中生有,显示优势法则 

  当上述第一点和第二点企业自身经过详细挖掘,发现自己都不具备的情况下,就应该退而求其次,说出行业之共识,或行业之潜规则,亦即业内人士都十分清楚、十分了解,并且绝大多数从业人员都认为消费者也应该了解与熟悉这些共识或规则,然而事实上消费者却并不了解,或者有所耳闻,但是却不知其所以然的东西出来,把行业的所共同具备的东西拿出来,打造成企业自身的“独特的”竞争力出来。简言之,就是当绝大多数竞争对手都把消费者当成专家的时候,我们把消费者当成是“普通人”甚至“傻子”。 

  4.无中生有,追加优势法则 

  在经过各种各样的分析与调研之后,发现自己可供利用的资源实在是少之甚少的情况下,就可以采取“无中生有”的做法,即运用追加优势法则。注意,其中的关键在于“追加”二字上,此“无中生有”非彼“无中生有”,切不可进行虚假宣传,而是将自己现在还做不到但是很快就能做到的、或者自己的发展目标和战略规划中的独特之处拿出来放在此时来说。 
新闻来源:《成功营销》 本网整理编辑:冰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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